【冬季行动】衡山县公安局白果派出所民辅警救助并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2024-12-17 16:30: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李沛珂 李宇灵 | 点击量:723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沛珂 李宇灵)2024年12月13日,衡山县公安局白果派出所民辅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助其重新回归大自然。

当日,白果派出所一名村辅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只不知名的亚麻色大鸟在延兴村一池塘边的草丛中挣扎。辅警立即停车查看,发现该鸟的翅膀被一黑色废弃渔网缠绕无法飞行。由于无法判断其品种,村辅警遂将大鸟其带回派出所内。

白果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县局森林大队和林业部门查证,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在森林大队的指导下,白果派出所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为猴面鹰去除缠绕在身上的废弃渔网,并对其进行检查。经确认猴面鹰未受到直接伤害且生命体征平稳后,民警将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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